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7期)
2023年第144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1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67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小榄镇胡永青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贝之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茸菇土鸡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郅隆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广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妹奶茶奶茶口味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虎门淇祥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湖南浏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绿豆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湛江开发区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竹丝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云浮市云城区洽钿水产品档销售的皖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汕头市陈厝合综合市场谢悦平销售的泥猛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深圳市龙华区香乐家粮油商行销售的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蓬江区庆达食品贸易行销售的干海带片,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西区大自然农产品商行销售的干海带结,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汕尾市海丰县好又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惠州市惠城区仟源副食品批发行销售的冰片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头市潮阳区城南五响南新园住宅区第3栋3号铺林俊伟销售的鱼丸,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家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沙市万时红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长沙臭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金天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省耀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味(香辣味)(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赛格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福家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卖火鸡面,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沙坪新安永联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东好感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赤砂糖,干燥失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华盖市场郑建明米档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选白砂糖,蔗糖分和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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