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04-18 阅读:113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9号(关于进口乌拉圭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牧农渔业部有关乌拉圭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拉圭野生水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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