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荷兰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4-05-15 阅读:1152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59号(关于进口荷兰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荷兰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部关于中国从荷兰输入猪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荷兰猪肉(含可食用猪副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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