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食品法典》修改公告 涉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26 阅读:856次
2024年8月2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第2024-394号公告和第2024-395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部分内容。两则公告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2024-394号公告
(1)新设定含有谷类等淀粉质原料25%以上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成长期用配方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0.50 μg/kg。
(2)修改韩国食品原料列表。
(3)新设及修改吡咯烷酮等104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4)新增士的宁(Strychnine)、卡比吗唑(Carbimazole)和甲巯咪唑(Thiamazole)3种兽药为食品中不得检出的兽药。
(5)新设定和修改一般试验方法。
二、第2024-395号公告
(1)修改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标准,按照婴幼儿年龄段将婴幼儿配方食品分为较小婴儿用(영아전기용)、较大婴儿用(영아후기용)、成长期用(성장기용)配方乳和配方食品。
(2)修改除虫菊酯和哌碳唑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
公告的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5日。
[下一篇]韩国MFDS召回中国产干黑木耳
相关资讯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