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组建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07-24 阅读:2271次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了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要职责: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委员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单位委员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业委员会名单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公布)。委员由各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公示。
委员会设立合法性审查工作组,负责标准合法性审查,审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设立专家顾问组,提供标准技术咨询和风险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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