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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3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29    阅读:2106次

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6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河源市广晟百货有限公司凯旋分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老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利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兴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初麦炼乳吐司面包和3+2双重夹心吐司面包(炼乳+黑米酱),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和成世纪超市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欣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吃小米蛋糕和千羽黄油鲜奶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小榄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袋蛋糕山楂味、口袋蛋糕蓝莓味和口袋蛋糕芝士酸奶味,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潮州市湘桥区美伦超市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港荣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蒸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湛江市霞山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湛江冬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要求相关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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