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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日期:2019-08-05    阅读:2037次

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办字〔2019〕8号),通知强调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机制,并把《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印发给江西省各市、县、区,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该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和幼儿园,同时该办法使用对象也包括了学生和教职工。管理办法指出,任何学校和幼儿园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另外,管理办法对食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及原料采购、食品及原料贮存、视频监控系统、食品留样、食堂值勤、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等方面有明确要求。

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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