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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小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9月1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日期:2019-09-23    阅读:2040次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青海省小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办法》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体现,是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便民利民的体现,使青海省小餐饮监管有法可依。

《办法》共4章27条,分别按照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及概念、政府职责、部门职责、鼓励经营、行业职责、备案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小餐饮食品安全作出相应规定。具有即时性、便民性、强化监管的特点。

《办法》所指的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固定且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经营品种风险较低、从业人员较少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餐桌(午托班)等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强调的是“小餐桌(午托班)”已纳入小餐饮范围内。

《办法》明确,在推进小餐饮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时,要注意的问题是小餐饮经营者要有健康证;小餐饮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第三方平台要认真审核小餐饮的入网资质,取得小餐饮备案卡,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的,方可依法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小餐桌(午托班)备案时,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就餐场所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下(就餐场所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后要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来源:https://www.qhlingwang.com/xinwen/qinghai/2019-09-04/27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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