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
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76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8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检出农药、微生物、污染物、重金属及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市宏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金沙商业中心分公司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东升镇众万加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博罗县长宁超龙保健饮料厂生产的老廿四(桑叶竹叶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中山市东升镇众万加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郁南县康仁堂天然保健饮品凉茶厂生产的板蓝梗(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傻二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锅巴(香葱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中山市古镇鹏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中山福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柳(香辣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前山分店销售的标称珠海百佳利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头鱼(香辣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珠海)有限公司南屏店销售的标称中山福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鳗鱼丝(香辣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佛山市好又多怡东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新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和虾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大信信和超市有限公司番禺百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廉江市爱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廉江市强林调味食品厂生产的甜酸荞头,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阳春市好好多一好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粤丰副食品厂生产的汕头潮湘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凯翘食品厂生产的均安大头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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