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14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大桶水产品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4年第三批)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4-07-28 阅读:1071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我省生产加工环节大桶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期,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桶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432家企业的453批次大桶水,2家小作坊的2批次大桶水。共计抽检455批次,96批次不合格。现将具体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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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指标:锂、锶、锌、碘化物、偏硅酸、硒、溶解性总固体、电导率(按标识检验);感官: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亚硝酸盐、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铅(Pb)、总砷(以As计)、铜(Cu)、镉、余氯/游离氯、挥发性酚(以苯酚计)、三氯甲烷、溴酸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四氯化碳(限纯净水检)、氰化物(限蒸馏工艺);限天然矿泉水:游离二氧化碳、砷、钡、铬、汞、银、硼酸盐、氟化物、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矿物质水:矿物质指标(按标签明示检验) |
附件:1、大桶水产品监督抽检检验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2、大桶水产品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大桶水产品监督抽检检验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x
附件2、大桶水产品监督抽检检验不合格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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