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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0-12    阅读:2088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期)

                                                                                            【2019年第141号】

为保障国庆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等9类食品8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1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韶关市益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梅塘珍和味食品厂生产的酸奶味奶片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深圳市龙岗区富民城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泓润食品厂生产的榴莲味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深圳市恒辉百货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傻大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有机污染物问题

  (一)佛山市天汇百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墨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二)东莞市大岭山众兴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汇丰盈食品厂生产的炭烤味鱼皮和香辣味鱼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清远市清新区好美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中山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珠海斗门区家和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大埔县新润发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潮师傅食品厂生产的低盐冬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枝滔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潮师傅食品厂生产的虾仁菜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深圳市福旺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伟发食品厂生产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市大岭山广聚源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镇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椒盐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深圳市恒辉百货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山市果物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の派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深圳市恒辉百货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深圳市康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华信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泓润食品厂生产的青豆皇,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深圳市宏佰时尚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山市果物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の派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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