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6号(关于进口越南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10-18 阅读:2094次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输华乳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准许越南乳品进口。越南进口乳品应符合《越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越南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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