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公告(第3期)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5-03-20 阅读:599次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3月份,省食药监局组织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511批次,主要涉及熟食制品、糕点、乳制品、饮料、蔬菜及制品、水果6大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
省食药监局3月抽检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糕点96批次, 果汁饮料51批次,液体乳92批次,泡椒鸡爪96批次,豇豆31批次,苹果、梨49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干制蔬菜96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率14.5%。
二、不合格指标情况
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检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三、对不合格食品处理措施
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令辖区食品监管机关依法下架、停止销售、立案调查等处理措施。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件)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全省责令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名录(3)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
附件: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全省责令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名录(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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