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9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保健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等9大类食品387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ac.nifdc.org.cn/),发现保健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广东、陕西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淘宝网富康保健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祥顺吉百货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省咸阳仙香医药保健品厂委托河南省商丘市福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易德安牌易德胶囊,菌落总数和水分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淘宝网硕果食品企业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硕果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镜泊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省合肥瑶海区杨天文猪肉店销售的猪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安徽省芜湖果品、冻品、水产(海鲜)批发市场6#楼144号熊爱珍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安徽省合肥瑶海区钱正信百货超市销售的带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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