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3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3    阅读:3357次

2024年第93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9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6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金佰源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如丰果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酱油一滴香生抽,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文香食品厂生产的佛手老香黄,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市从化七星批发市场向延安菜档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从化江埔利陶蔬菜档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从化江埔利陶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揭阳市榕城区陈培真食品店销售的草鸡蛋,氟苯尼考(以氟苯尼考与氟苯尼考胺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端州区威达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诚兴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伟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脆桃(水果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端州区浩龙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伟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气满满(蜜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新万锐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兴县东成镇天然凉果厂生产的果王山楂,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12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原文链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