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671
2021-04-06
21-2836
2021-04-06
21-283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农畜局(SAG) |
3. | 覆盖的产品: 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进口要求。页数:7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国际兽医局(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5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后约80天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6月1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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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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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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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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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1
1. | 通报成员:智利 |
2. | 负责机构: 农畜局(SAG) |
3. | 覆盖的产品: 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进口要求。页数:7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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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国际兽医局(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5章。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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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官方公报公布时 拟公布日期: 通报传达日后约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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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官方公报公布时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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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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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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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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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4/6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进口要求。 |
内容简述:
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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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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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智利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04-06如下信息: |
本通报措施规定了智利进口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卫生要求。 措施还规定了国际兽医局(OIE)视为牛海绵状脑病(BSE)不可忽略风险的产品产地国要求及根据国际兽医局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建议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根据该措施,产品的生产原材料必须源自产品生产国,或从国际兽疫局认定为疯牛病风险可忽略的国家进口,并维持该疾病监测计划。 此外,产品原材料必须来自主管当局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动物必须经屠宰前后检验,且被认为适合人类食用。 详情请参见本通报附件。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mail: 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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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CHL671.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0406/CHL67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