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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848
2021-05-26
21-434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厚生劳动省(MHLW)
3. 覆盖的产品: 肉及可食用内脏(商品编码:02.01、02.02及02.06) 乳制品(商品编码:04.01) 动物源性产品(商品编码:05.04) 动物油脂(商品编码:15.02)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和标准(农药残留标准修订)。


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饲料中的兽药残留—氮氨菲啶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卫生法》(英文版)。一经采纳,这些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公布于日本官方政府公报(日文)。
10. 拟批准日期: 在适当时。
拟公布日期:
在适当时。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这些拟定标准将在一段时间后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国际贸易部门咨询点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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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国际贸易部门咨询点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1
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厚生劳动省(MHLW)
3. 覆盖的产品: 肉及可食用内脏(商品编码:02.01、02.02及02.06) 乳制品(商品编码:04.01) 动物源性产品(商品编码:05.04) 动物油脂(商品编码:15.02)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和标准(农药残留标准修订)。


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和饲料中的兽药残留—氮氨菲啶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卫生法》(英文版)。一经采纳,这些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公布于日本官方政府公报(日文)。
11. 拟批准日期: 在适当时。
拟公布日期:
在适当时。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这些拟定标准将在一段时间后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国际贸易部门咨询点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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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5/2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和标准(农药残留标准修订)。
内容简述:
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国际贸易部门咨询点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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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1-05-26如下信息:
下属农药的拟定最大残留限量(MRL):兽药:氮氨菲啶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国际贸易部门咨询点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通报原文:[{"filename":"JPN848.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10526/JPN84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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