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42
2022-01-28
22-0721
2022-01-28
22-072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联苯肼酯(农药活性物质); 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ICS编码: 65.10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重新批准活性物质联苯肼酯作为候选替代物质,并修订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EU)第540/2011号附件(适用于欧洲经济区)。页数:5和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X]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并废除第79/117/EEC号和第91/414/EEC号理事会指令的2009年10月21日(EC)第1107/2009号法规: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 关于实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获批活性物质清单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的(EU)2011年5月25日第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法规(OJ L 153, 2011年6月11日,第1-186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 有关活性物质联苯肼酯的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EFSA Journal 2017);15(1):4693. EFSA更新了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EFSA Journal 2021);19(8):6818,在线获取: www.efsa.europa.eu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第二季度 拟公布日期: 2022年第二季度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公报公布后2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仅接受有关TBT相关问题的评论,此类评论应在G/TBT/N/EU/867号通报中向TBT咨询点提出。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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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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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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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联苯肼酯(农药活性物质); 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品(ICS编码: 65.10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重新批准活性物质联苯肼酯作为候选替代物质,并修订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EU)第540/2011号附件(适用于欧洲经济区)。页数:5和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X]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并废除第79/117/EEC号和第91/414/EEC号理事会指令的2009年10月21日(EC)第1107/2009号法规: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 关于实施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获批活性物质清单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的(EU)2011年5月25日第540/2011号委员会实施法规(OJ L 153, 2011年6月11日,第1-186页)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 有关活性物质联苯肼酯的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EFSA Journal 2017);15(1):4693. EFSA更新了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EFSA Journal 2021);19(8):6818,在线获取: www.efsa.europa.eu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第二季度 拟公布日期: 2022年第二季度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欧盟公报公布后20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仅接受有关TBT相关问题的评论,此类评论应在G/TBT/N/EU/867号通报中向TBT咨询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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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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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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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8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有关将植物保护产品投入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法规,重新批准活性物质联苯肼酯作为候选替代物质,并修订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EU)第540/2011号附件(适用于欧洲经济区)。 |
内容简述:
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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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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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1-28如下信息: |
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活性物质联苯肼酯做出重新批准。 但是,必须引入相关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即对永久温室栽培的非食用作物使用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提出限制,以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确证信息。 对于当前授权含有联苯肼酯的植物保护产品,将根据本法案中列出的条件和限制条件对其进行审查。 这些条件和限制条件基于(EC)第1107/2009号法规规定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首次评估制定。 该物质之前已经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获批。 该决定只涉及该物质的销售。 在完成批准限制且所有库存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针对最大残留限量采取单独的法律行动,并且在适当的时候依据SPS程序进行单独通报。 还根据第G/TBT/N/EU/867号通报中的TBT协议通报了本委员会法规草案。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欧盟-TBT咨询点传真: + (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 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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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542.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128/EU54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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