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54
2022-04-14
22-3102
2022-04-14
22-31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及复合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U)第2021/63号执行法规(涉及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的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适用于欧洲经济区)。页数:6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3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6月13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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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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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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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及复合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U)第2021/63号执行法规(涉及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的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适用于欧洲经济区)。页数:6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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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3天。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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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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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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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4/14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关于修订(EU)第2021/63号执行法规(涉及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的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适用于欧洲经济区)。 |
内容简述:
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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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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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4-14如下信息: |
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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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55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414/EU55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