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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05
2022-12-08
22-915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3. 覆盖的产品: 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该法规补充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禁止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药品的(EU)第2019/6号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主要为《尽量减少和控制食源性抗菌素耐药性的操作规范》(CXC 61-2005;于2021年修订);《食源性抗生素耐药性风险分析指南》(CXG 77-2011)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主要为,第36号决议“通过同一健康方法防治抗菌素耐药性:行动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战略”以及第38号决议“减轻抗菌素耐药性威胁的全球行动:“同一健康”倡议下未来活动的进展和机会”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的实施取决于进一步执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6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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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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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3. 覆盖的产品: 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该法规补充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禁止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药品的(EU)第2019/6号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主要为《尽量减少和控制食源性抗菌素耐药性的操作规范》(CXC 61-2005;于2021年修订);《食源性抗生素耐药性风险分析指南》(CXG 77-2011)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主要为,第36号决议“通过同一健康方法防治抗菌素耐药性:行动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战略”以及第38号决议“减轻抗菌素耐药性威胁的全球行动:“同一健康”倡议下未来活动的进展和机会”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的实施取决于进一步执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6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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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该法规补充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禁止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中使用某些抗菌药品的(EU)第2019/6号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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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08如下信息:
本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制定了从第三国出口到欧盟的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和动物源性产品应满足的要求,这些要求涉及(EU)第2019/6号法规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用于促进生长和提高产量的抗菌剂以及禁止使用某些用于治疗人类感染的抗菌剂(欧盟委员会(EU)第2022/1255号执行法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通报原文:[{"filename":"EU605.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1208/EU6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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