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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771
2023-01-06
23-023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海洋和渔业部(MOF)
3. 覆盖的产品: 所有活体水生动物(鱼类、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和两栖动物)和冷藏虾或冷冻虾(HS编码:0301、0306、0307、0106)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的拟议修正案。


页数:37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节第5.1章:与认证相关的一般义务,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相关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程序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7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1
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1
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1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海洋和渔业部(MOF)
3. 覆盖的产品: 所有活体水生动物(鱼类、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和两栖动物)和冷藏虾或冷冻虾(HS编码:0301、0306、0307、0106)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的拟议修正案。


页数:37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7.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第5节第5.1章:与认证相关的一般义务,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相关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程序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自公布之日起一年。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7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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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的拟议修正案。
内容简述:
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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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1-06如下信息:
修订《水生生物疫病控制法》如下:对国内出口水生动物的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并制定控制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的新标准;实行外国企业注册制度,为在海外进行现场检查建立法律依据;补充对禁止进口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据;以及补充国内疫病控制程序的其他要求细节。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韩国海洋和渔业部渔业基础设施和水产养殖政策司政府大楼 地址:Sejong 94 Dasom 2-Ro, Sejong Special Self-governing City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0 5625 传真: +(82) 44 861 9436 电子邮箱:ahnjk90@korea.kr

通报原文:[{"filename":"KOR771.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106/KOR77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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