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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1175
2023-02-20
23-119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
3. 覆盖的产品: 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指定为饲料添加剂。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这些修正案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公布(日语版),也将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进行通报。现行部级法令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51M50010000035.
10.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1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
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
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1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日本农林水产省(MAFF)
3. 覆盖的产品: 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指定为饲料添加剂。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这些修正案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KAMPO)上公布(日语版),也将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进行通报。现行部级法令可从以下网址获取: 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51M50010000035.
11.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1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2/20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指定为饲料添加剂。
内容简述:
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1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2-20如下信息:
日本农林水产省将根据《公告:关于指定饲料添加剂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750号农林水产省公告)和《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格和标准的部级法令》(1976年7月24日第35号农林水产省法令),指定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以及制定其标准和规格。(拟议修正案)允许将L-盐酸组氨酸一水物用作饲料添加剂。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外务省经济事务局国际贸易处标准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Japan 电话:+(81 3) 5501 8344 电子邮箱:enquiry@mofa.go.jp

通报原文:[{"filename":"JPN1175.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220/JPN11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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