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607
2023-02-23
23-1284
2023-02-23
23-128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中使用的食品配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页数:2和3 使用语言:中文和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卫生福利部门食品编号:1111304020,2023年2月23日)可从卫生与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本。该法规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中文版)。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4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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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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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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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1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中使用的食品配料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页数:2和3 使用语言:中文和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卫生福利部门食品编号:1111304020,2023年2月23日)可从卫生与福利部门获得英文版本。该法规通过后将在《政府官方公报》上公布。全文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中文版)。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待定。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4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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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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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2/2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作为食品配料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草案。 |
内容简述:
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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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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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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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2-23如下信息: |
本法规草案规定了转基因酿酒酵母菌株EFSC4687生产的反式白藜芦醇用于食品用途的使用限制和标签要求。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中国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 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8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yoannaluo@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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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TPKM607.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223/TPKM6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