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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17
2023-02-24
23-132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谷物(HS编码: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HS编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页数:5 + 1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某些商品中农药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最大残留限量。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清单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s/en/。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在欧盟没有被批准用于可食用作物。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布了对现有最大残留限量的合理意见。根据这些意见,(EC)第396/2005号法规应按照风险分析方法进行修订。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关于动植物源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EC)第396/2005号法规,并修订了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活性物质乙螨唑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评审结论;《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7年;15(10):4988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88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审查灭多威现有最大残留限量的合理意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5年;13(10):427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5.4277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葡萄柚、柑橘和西兰花中氟苯脲进口容许量的合理意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8年;16(11):5474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8.5474 欧洲食品安全局为准备欧盟在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9届会议上的立场而提供的科学支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7年;15(7):4929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29(英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 2023年9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4年5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1
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1
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谷物(HS编码: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HS编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页数:5 + 1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某些商品中农药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最大残留限量。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清单可从以下网址获得: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s/en/。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在欧盟没有被批准用于可食用作物。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布了对现有最大残留限量的合理意见。根据这些意见,(EC)第396/2005号法规应按照风险分析方法进行修订。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关于动植物源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EC)第396/2005号法规,并修订了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活性物质乙螨唑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评审结论;《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7年;15(10):4988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88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审查灭多威现有最大残留限量的合理意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5年;13(10):427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5.4277 欧洲食品安全局关于葡萄柚、柑橘和西兰花中氟苯脲进口容许量的合理意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8年;16(11):5474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8.5474 欧洲食品安全局为准备欧盟在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9届会议上的立场而提供的科学支持;《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17年;15(7):4929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29(英文版)
11. 拟批准日期: 2023年9月11日
拟公布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4年5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4月25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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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2/24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内容简述:
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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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2-24如下信息:
拟定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苯酸苄铵酰胺、敌草隆、乙螨唑、灭多威和氟苯脲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此前欧盟未批准这些物质用于食用作物。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授权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且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SANTE)D署多边国际关系A4组 地址:Rue Froissart 101,电话:+(322) 29 54263/60933/80895 传真:+(322) 29 98566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网址: http://www.ec.europa.eu http://ec.europa.eu/food/safety/international_affairs/wto/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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