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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27
2023-03-2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醚菌胺(农药活性物质)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以及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和(EU)第2015/408号执行法规的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5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3年第三季度。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仅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并且,请将评议意见提交至TBT咨询点(见第G/TBT/N/EU/961号通告)。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1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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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醚菌胺(农药活性物质)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关于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以及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和(EU)第2015/408号执行法规的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5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动物健康,植物保护,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23年第三季度。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仅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并且,请将评议意见提交至TBT咨询点(见第G/TBT/N/EU/961号通告)。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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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3/22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关于根据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以及修订欧盟委员会(EU)第540/2011号执行法规和(EU)第2015/408号执行法规的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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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3-22如下信息:
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规定,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不对活性物质醚菌胺的批准进行续期。欧盟成员国应撤销对含有醚菌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批准不续期是基于根据(EC)第1107/2009号法规对在欧盟用作农药活性物质的物质进行的首次评估。以前根据第91/414/EEC号指令对该物质进行评估和批准。本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在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库存未获批准且所有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最大残留限量进行设置,并且将根据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程序发布单独通报。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本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也已在第G/TBT/N/EU/961号通告中进行了通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欧盟TBT咨询点,传真:+(32) 2 299 80 43 电子邮箱:grow-eu-tbt@ec.europa.eu

通报原文:[{"filename":"EU627.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322/EU62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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