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PHL/527
2023-03-14
2023-03-1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5
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农业司 |
3. | 覆盖的产品: 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猪加工动物蛋白和猪精液(HS编码:1501、0103、0203、0209、02101)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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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农业司2023年第20号备忘录令:暂时禁止进口来自新加坡的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猪加工动物蛋白和猪精液。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2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
7. |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章、第4.3章和第15.1章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立即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司政策研究服务处主任办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电话:+(632) 926 7439 传真:+(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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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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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司政策研究服务处主任办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电话:+(632) 926 7439 传真:+(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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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
5
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农业司 |
3. | 覆盖的产品: 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猪加工动物蛋白和猪精液(HS编码:1501、0103、0203、0209、02101)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新加坡
|
5. |
通报标题:农业司2023年第20号备忘录令:暂时禁止进口来自新加坡的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猪加工动物蛋白和猪精液。页数:英语 使用语言:2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
7. |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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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根据新加坡动物和兽医服务局局长首席兽医官于2023年2月5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提交的官方报告,该报告称,经动物和兽医服务中心确认,在新加坡西北部的一个自然公园暴发了非洲猪瘟(ASF),对野生动物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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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1.1章、第4.3章和第15.1章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立即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司政策研究服务处主任办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电话:+(632) 926 7439 传真:+(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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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3/14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农业司2023年第20号备忘录令:暂时禁止进口来自新加坡的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猪加工动物蛋白和猪精液。 |
内容简述:
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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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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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司政策研究服务处主任办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电话:+(632) 926 7439 传真:+(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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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3-14如下信息: |
本备忘录令于2023年3月6日签署,对从新加坡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制定了以下措施:禁止进口家猪和野猪及其制品,包括猪肉、猪皮和猪精液;立即暂停对上述商品的卫生与植物检疫(SPS)进口清关的处理、评估申请和签发;所有兽医检疫官员/检验员在所有主要入境口岸拦截和没收进入该国的上述商品的所有货物。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司政策研究服务处主任办公室 地址:迪里曼Elliptical路 电话:+(632) 926 7439 传真:+(632) 928 0590 电子邮箱:spspilipinas@da.gov.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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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PHL527.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30314/PHL52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