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源性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鲜肉、水产品、乳制品和蛋类的具体卫生要求的(EC)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三的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1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926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9265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C)第853/2004号法规。最新合并版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欧盟的所有语言版本: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92561247432&uri=CELEX%3A02004R0853-20190726。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第三季度。 拟公布日期: 2023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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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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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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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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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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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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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动物源性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鲜肉、水产品、乳制品和蛋类的具体卫生要求的(EC)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三的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1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9265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EEC/23_9265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C)第853/2004号法规。最新合并版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欧盟的所有语言版本: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92561247432&uri=CELEX%3A02004R0853-20190726。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第三季度。 拟公布日期: 2023年第四季度。
|
12. |
拟生效日期:
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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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6月25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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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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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4/26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某些鲜肉、水产品、乳制品和蛋类的具体卫生要求的(EC)第853/2004号法规附件二和附件三的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内容简述:
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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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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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4-26如下信息: |
修订的主要目的是: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弗罗萨特街101号
邮编:B-1049
电话: +(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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