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8
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 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SENASICA) |
3. | 覆盖的产品: 附件中所列的各种苹果褐卷蛾寄主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因植物检疫地位在美国被重新归类为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修订原产于和来自该国的各种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寄主产品的进口植物检疫要求。页数:5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MEX/23_13359_00_s.pdf |
6. |
内容简述: 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月7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总局
推广局——信息中心
Pachuca 189, Colonia Condesa, Cuauhtémoc, 06140 Ciudad de México
电话:(+52 55) 5729 9300 (分机:4156/4135)
传真:(+52 55) 5520 9715
电子邮箱:diogenes.hernandez@economia.gob.mx
网址:http://www.economia.gob.mx/?P=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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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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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总局
推广局——信息中心
Pachuca 189, Colonia Condesa, Cuauhtémoc, 06140 Ciudad de México
电话:(+52 55) 5729 9300 (分机:4156/4135)
传真:(+52 55) 5520 9715
电子邮箱:diogenes.hernandez@economia.gob.mx
网址:http://www.economia.gob.mx/?P=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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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1. | 通报成员:墨西哥 |
2. | 负责机构: 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SENASICA) |
3. | 覆盖的产品: 附件中所列的各种苹果褐卷蛾寄主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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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因植物检疫地位在美国被重新归类为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修订原产于和来自该国的各种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寄主产品的进口植物检疫要求。页数:5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MEX/23_13359_00_s.pdf |
6. |
内容简述: 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植物保护,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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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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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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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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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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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总局
推广局——信息中心
Pachuca 189, Colonia Condesa, Cuauhtémoc, 06140 Ciudad de México
电话:(+52 55) 5729 9300 (分机:4156/4135)
传真:(+52 55) 5520 9715
电子邮箱:diogenes.hernandez@economia.gob.mx
网址:http://www.economia.gob.mx/?P=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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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墨西哥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1/8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因植物检疫地位在美国被重新归类为非检疫性有害生物,修订原产于和来自该国的各种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寄主产品的进口植物检疫要求。 |
内容简述:
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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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总局
推广局——信息中心
Pachuca 189, Colonia Condesa, Cuauhtémoc, 06140 Ciudad de México
电话:(+52 55) 5729 9300 (分机:4156/4135)
传真:(+52 55) 5520 9715
电子邮箱:diogenes.hernandez@economia.gob.mx
网址:http://www.economia.gob.mx/?P=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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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墨西哥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1-08如下信息: |
该通报修订案规定了负责植物保护工作的植物卫生总局(DGSV)制定的植物检疫措施,以降低植物、植物产品和副产品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播的风险。 法律依据 - 《联邦植物卫生法》第2、3和6条;第7条第XIII、XVIII、XIX和XXII款;第8条;第19条第I(e)和IV款; - 《联邦植物卫生法实施条例》第1条和第54至56条,以及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内部条例第1条、第14条第III款和第15条第 I、X、XV和XIX款; - 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SADER)监管的、关于制定植物检疫要求模版的决定关于植物卫生的第1-4条和第7条; - 公告墨西哥制定及修订农业、畜牧业、农村发展、渔业和食品部通过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服务局监管的进口货物的动物、植物、水产和渔业卫生和安全要求以及制定进口植物和植物产品及副产品的强制性植物检疫措施时适用的总体标准的决定第1、5、6和16条。 理由 由于美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将浅棕色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植物检疫地位重新归类为美国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卫生总局就适用的植物检疫措施进行了谈判,结果,两家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均同意修订已制定的、从美国进口到墨西哥的附件1所列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 决定如下: 对墨西哥进口附件1所列的、原产于以及来自于美国的害虫寄主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中有关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的部分进行如下修订: - 美国植物卫生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必须在附加声明部分注明以下内容: “经检验,该产品不含任何生物期的苹果褐卷蛾(Epiphyas postvittana)”。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标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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