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 初级产业部 |
3. | 覆盖的产品: 蔬菜、水果、动物产品和其他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提议修订新西兰(农业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通告页数:1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NZL/23_14648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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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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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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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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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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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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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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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1. | 通报成员:新西兰 |
2. | 负责机构: 初级产业部 |
3. | 覆盖的产品: 蔬菜、水果、动物产品和其他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提议修订新西兰(农业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通告页数:1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NZL/23_14648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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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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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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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2/15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提议修订新西兰(农业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通告 |
内容简述:
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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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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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12-15如下信息: |
该文件载列了有关提议修订根据《2014年食品法案》发布的现行通告的技术细节,该通告列出了新西兰农用化合物的最大残留量(MRL)。 初级产业部提议对通告进行以下修订: a. 修订附表1“农业化合物的高大残留限量”中下列化合物和商品的现有条目: · 修订氟唑菌酰羟胺条目,将新的最大残留限量设定为:大麦谷物:0.2毫克/千克;鸡蛋:0.01(*)毫克/千克;牛奶:0.01(*)毫克/千克;家禽脂肪:0.01(*)毫克/千克;家禽肉:0.01(*)毫克/千克;家禽内脏:0.01(*)毫克/千克;以及 · 删除华法林条目,因为新西兰自2005年起不再批准使用该化合物。 注:(*)表示最大残留限量已设定为或接近分析定量的限值。 b. 在附表3 “无适用最大残留量的兽药”中新增三个条目,包括以下化合物: · 用作兽药的硅藻土; · 促性腺激素,用于管理反刍动物的繁殖;以及 · 用作霉菌毒素吸附剂的海泡石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importing/overview/access-and-trade-into-new-zealand/world-trade-organization-notif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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