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附件III,涉及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1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欧洲食品安全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小组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030
- 关于重新评估作为食品添加剂的L(+)-酒石酸(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科学意见。2020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18(3):6030,58页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030
(英文版) |
10.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拟公布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
11. |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过渡条款有六个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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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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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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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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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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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附件III,涉及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16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1786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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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欧洲食品安全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小组
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030
- 关于重新评估作为食品添加剂的L(+)-酒石酸(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科学意见。2020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期刊;18(3):6030,58页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6030
(英文版) |
11.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拟公布日期: 预计2024年第2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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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过渡条款有六个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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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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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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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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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3/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和附件III,涉及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内容简述:
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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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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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3-01如下信息: |
该文件修订了获准食品添加剂酒石酸(L(+)-)(E 334)、酒石酸钠(E 335)、酒石酸钾(E 336)、酒石酸钾钠(E 337)和酒石酸钙(E 354)的使用条件。这些食品添加剂目前获准在定量膳食中使用,并被列入(EC)第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第C部分第I组,涵盖除色素和甜味剂以外的“未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或最新风险评估结论为“无需规定每日允许摄入量”的食品添加剂。此外,酒石酸(L(+)-)(E334)、酒石酸钠(E335)、酒石酸钾(E336)、酒石酸钾钠(E337)和酒石酸钙(E354)获准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限量或定量饱和度。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于2020年重新评估了这些食品添加剂,并确定酒石酸-酒石酸盐(E 334至337和E 354)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每天240毫克/千克体重(以酒石酸表示)。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重新评估,应将这些食品添加剂从第一类中移除,为其创建新类别,审查其使用条件,并确定最大使用量的数值。 为实现平稳过渡,该文规定了过渡期,以便食品经营者适应新的更严格的使用条件。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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