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3
1. | 通报成员:英国 |
2. | 负责机构: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和健康与安全执行局 |
3. | 覆盖的产品: 产品(和相关大不列颠商品代码*):对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要了解完整的详情,请参见通报文件。 *作为参考,大不列颠商品代码的完整清单载于大不列颠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法定登记册第1部分——见链接:https://secure.pesticides.gov.uk/mrls/FoodAndFeedProductsToWhichMRLsApply.pdf。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从CCPR 54(2023)之后起新增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MRL),修订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法定登记册。页数:4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GBR/24_02752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3月19日 拟公布日期: 2024年3月19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2024年3月19日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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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英国世贸组织SPS国家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Seacole Building
2 Marsham St
London SW1P 4DF
电子邮箱:uksps@defra.gov.uk
网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rural-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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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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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英国世贸组织SPS国家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Seacole Building
2 Marsham St
London SW1P 4DF
电子邮箱:uksps@defra.gov.uk
网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rural-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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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1. | 通报成员:英国 |
2. | 负责机构: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和健康与安全执行局 |
3. | 覆盖的产品: 产品(和相关大不列颠商品代码*):对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要了解完整的详情,请参见通报文件。 *作为参考,大不列颠商品代码的完整清单载于大不列颠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法定登记册第1部分——见链接:https://secure.pesticides.gov.uk/mrls/FoodAndFeedProductsToWhichMRLsApply.pdf。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从CCPR 54(2023)之后起新增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MRL),修订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法定登记册。页数:4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GBR/24_02752_00_e.pdf |
6. |
内容简述: 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7. |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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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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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3月19日 拟公布日期: 2024年3月19日
|
12. |
拟生效日期:
2024年3月19日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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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英国世贸组织SPS国家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Seacole Building
2 Marsham St
London SW1P 4DF
电子邮箱:uksps@defra.gov.uk
网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rural-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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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英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4/23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从CCPR 54(2023)之后起新增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MRL),修订大不列颠最大残留限量法定登记册。 |
内容简述:
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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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英国世贸组织SPS国家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Seacole Building
2 Marsham St
London SW1P 4DF
电子邮箱:uksps@defra.gov.uk
网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rural-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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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英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4-23如下信息: |
该措施采用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批准的新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 一系列商品的下列活性物质经评估符合英国的适当保护水平,采用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CXL):双丙环虫酯、嘧菌酯、联苯菊酯、溴虫氟苯双酰胺、氯虫苯甲酰胺、矮壮素、三氟咪啶酰胺、咯菌腈、氟茚唑菌胺、氟吡呋喃酮(和二氟乙酸(DFA))、双炔酰菌胺、甲霜灵、二氯喹啉酸、螺甲螨酯、氟啶虫胺腈和氟氰虫酰胺 支持新增最大残留限量的评估报告/合理意见可从以下链接获取,参见第101-115页:国际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评估的评估报告和合理意见——CCPR 54——2023(hse.gov.uk)(https://www.hse.gov.uk/pesticides/assets/docs/mrlcx-aagw-0447.pdf)。 食品和饲料中因通报用途产生的残留水平使消费者的摄入量低于毒理学参考值,因此预计不会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由于残留水平超过了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因此将采用新的最大残留限量。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英国世贸组织SPS国家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
Seacole Building
2 Marsham St
London SW1P 4DF
电子邮箱:uksps@defra.gov.uk
网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department-for-environment-food-rural-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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