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2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HS章节:第6章(活体植物)、第7章(蔬菜)、第8章(水果)、第9章(香料)、第14章(蔬菜制品)、第44章(木材)、第94章(木制预制建筑))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EU)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涉及有害生物清单以及关于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引入欧盟境内和在欧盟境内运输的规则。页数:3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291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2918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U)第2016/2031号关于植物害虫防护措施的法规,可提供所有欧盟官方语言版本。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7月至8月 拟公布日期: 2024年7月至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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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对于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公布后20天;对于其他措施,在公布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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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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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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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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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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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
3. | 覆盖的产品: 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HS章节:第6章(活体植物)、第7章(蔬菜)、第8章(水果)、第9章(香料)、第14章(蔬菜制品)、第44章(木材)、第94章(木制预制建筑))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EU)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涉及有害生物清单以及关于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引入欧盟境内和在欧盟境内运输的规则。页数:3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2918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2918_01_e.pdf |
6. |
内容简述: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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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U)第2016/2031号关于植物害虫防护措施的法规,可提供所有欧盟官方语言版本。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4年7月至8月 拟公布日期: 2024年7月至8月
|
12. |
拟生效日期:
对于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公布后20天;对于其他措施,在公布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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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7月1日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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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5/2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修订(EU)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涉及有害生物清单以及关于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引入欧盟境内和在欧盟境内运输的规则。 |
内容简述: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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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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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5-02如下信息: |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包含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保护区检疫性有害生物和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此外,该法规还制定了可能对欧盟构成植物检疫风险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植物检疫进口和国内运输要求。 第2019/2072号执行法规修订草案规定: · 在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中新增有害生物(枸杞奈实蝇(Becker)、番茄实蝇(Bezzi)和斑翅蝇(Loew)、蔷薇丛枝病毒、玫瑰芽螨(Germar)); · 解除对欧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Melampsora medusae f. sp. tremuloidis、Ripersiella hibisci Kawai and Takagi、烟草环斑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甘薯褪绿矮缩病毒和甘薯轻型斑驳病毒); · 更改有害生物的学名; · 在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清单中增加新害虫(Pucciniastrum minimum(Schweinitz)、烟草圆斑病毒和番茄圆斑病毒); · 解除对限定性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管制(无花果花叶病毒剂); · 删除 Gonipterus scutellatus苜蓿叶象甲保护区; · 新增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删除现行进口运输要求; · 修订进口和内部运输要求; · 增加/修订CN编码。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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