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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761/Add.1
2024-05-0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法规批准日期:2024年4月23日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news-and-resources/consultations
2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news-and-resources/consultations
2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2
1. 通报成员:新西兰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法规批准日期:2024年4月23日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news-and-resources/consultations
2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5/3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法规批准日期:2024年4月23日
内容简述: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news-and-resources/consultations
2
应新西兰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5-03如下信息:

本文件是新西兰2024年1月31日WTO通报(G/SPS/N/NZL/761)的补遗,涉及提议变更种植用观赏植物的进口要求。

该通报的修订属于对新西兰进口种植用观赏植物上植物病原体管理的风险管理建议。本补遗没有扩大先前通报法规的适用范围,也不会对成员产生潜在影响,因为该修订支持贸易。

作为对我们第一次提议评论的回应,我们已调整了以下几项风险管理措施:

· 修订了高确定性途径,将其限制在新西兰进口的商品种类(如组织培养物),而不是所有商品种类。现在的高确定性途径有:

1.      来自荷兰的水仙百合(Alstroemeria)组织培养物;

2.      来自以色列和荷兰的银莲花(Anemone)球茎;

3.      来自荷兰的大丽花(Dahlia)球茎;

4.      来自印度的非洲菊(Gerbera)组织培养物;

5.      来自英国的水仙(Narcissus)球茎;

6.      来自荷兰的芍药(Paeonia)球茎;

7.      来自澳大利亚、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荷兰和英国的蔷薇整株植物、插条和组织培养物;

8.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loembollenkeuringsdienst(BKD))从荷兰进口的水仙百合、大丽花、康乃馨、小苍兰、剑兰、百合和水仙球茎;

9.      根据初级产业部批准的繁育计划(Naktuinbouw和BKD)从荷兰进口的康乃馨整株植物;

· 增加了九个月过渡期以待植原体修订生效。这是因为以球茎形式进口的几种宿主产自北半球,而北半球的生长季节检验已经开始。

我们现已起草了进口卫生标准,并将拟生效日期改为2025年3月14日。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NZL/24_02946_00_e.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Sally Griffin,新西兰SPS协调员,PO Box 2526, Wellington, New Zealand. 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网址:https://www.mpi.govt.nz/news-and-resources/consul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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