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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HM/2
2024-07-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柬埔寨
2. 负责机构: 商务部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和饮料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法


页数:16页(含附件)    使用语言:高棉语;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ccfdg.gov.kh/laws-regulations/laws/(高棉语版) https://www.ccfdg.gov.kh/en/pdf-view/?filename=https://www.ccfdg.gov.kh/wp-content/uploads/2024/06/Law-on-Food-Safety-English_08-06-22-.pdf(英文版)
6. 内容简述:

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8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8日
11. 拟生效日期:
2022年6月8日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E. PHAN Oun 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 消费者保护、竞争和反欺诈(CCF)主任 商业部部长 St. 18, Kdey Takoy Village, Sangkat Veal Sbov, Khan Chbar Ampov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电话: +(855) 23 231 856 +(855) 92 830 856 电子邮箱:info@ccfdg.gov.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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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E. PHAN Oun 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 消费者保护、竞争和反欺诈(CCF)主任 商业部部长 St. 18, Kdey Takoy Village, Sangkat Veal Sbov, Khan Chbar Ampov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电话: +(855) 23 231 856 +(855) 92 830 856 电子邮箱:info@ccfdg.gov.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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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1
1. 通报成员:柬埔寨
2. 负责机构: 商务部
3. 覆盖的产品: 食品和饮料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食品安全法


页数:16页(含附件)    使用语言:高棉语;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ccfdg.gov.kh/laws-regulations/laws/(高棉语版) https://www.ccfdg.gov.kh/en/pdf-view/?filename=https://www.ccfdg.gov.kh/wp-content/uploads/2024/06/Law-on-Food-Safety-English_08-06-22-.pdf(英文版)
6. 内容简述:

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22年6月8日
拟公布日期:
2022年6月8日
12. 拟生效日期:
2022年6月8日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E. PHAN Oun 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 消费者保护、竞争和反欺诈(CCF)主任 商业部部长 St. 18, Kdey Takoy Village, Sangkat Veal Sbov, Khan Chbar Ampov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电话: +(855) 23 231 856 +(855) 92 830 856 电子邮箱:info@ccfdg.gov.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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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柬埔寨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7/2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食品安全法
内容简述:

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E. PHAN Oun 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 消费者保护、竞争和反欺诈(CCF)主任 商业部部长 St. 18, Kdey Takoy Village, Sangkat Veal Sbov, Khan Chbar Ampov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电话: +(855) 23 231 856 +(855) 92 830 856 电子邮箱:info@ccfdg.gov.kh
1
应柬埔寨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7-02如下信息:

2022年6月8日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包括43个条款和35个定义,共11章。该法律旨在规范管理并确保食品生产链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质量、卫生和合规性的框架和机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食品,并确保食品贸易的公平。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条,涉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部委或机构有权根据国家或国际食品标准、操作规范和准则,酌情制定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法》授权以下部委作为主管机关,管辖整个食物链的食品安全控制工作。这些部委包括商务部、农林渔业部、工业、科学、技术和创新部、卫生部、旅游部以及经济和财政部。

第6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要求)应以一些主要原则为依据,其中包括食品应安全、优质、卫生和适合人食用;食品管控工作应以第7条规定的食品安全措施或技术规范为依据。

在食物链的每个阶段,食品经营者都有确保其食品安全的主要作用和责任,并应与相关主管机构配合实施食品安全措施,以避免或减轻产品带来的风险(第11条)。

根据该法律(第13-15条),食品经营者按其业务性质分为三类,如大型、中型或小型企业。

概不执行该法律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将予以处罚(第33-40条)。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E. PHAN Oun 柬埔寨王国政府代表 消费者保护、竞争和反欺诈(CCF)主任 商业部部长 St. 18, Kdey Takoy Village, Sangkat Veal Sbov, Khan Chbar Ampov Phnom Penh, Kingdom of Cambodia 电话: +(855) 23 231 856 +(855) 92 830 856 电子邮箱:info@ccfdg.gov.kh

通报原文:[{"filename":"KHM2全文.pdf","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40702/KHM2全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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