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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91
2024-07-1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提议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2024年7月9日)。


页数:1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Gazette%20No%2014%2C%20Tuesday%209%20July%202024%20-%20Proposal%20to%20amend%20schedule%2020%20amendment.pdf
6.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英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4年9月获得批准。
拟公布日期:
预计2024年9月公布。
11. 拟生效日期:
预计2024年9月生效。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9月23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1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3.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提议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2024年7月9日)。


页数:1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Gazette%20No%2014%2C%20Tuesday%209%20July%202024%20-%20Proposal%20to%20amend%20schedule%2020%20amendment.pdf
6.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英文版)。
11.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24年9月获得批准。
拟公布日期:
预计2024年9月公布。
12. 拟生效日期:
预计2024年9月生效。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9月23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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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7/1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提议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2024年7月9日)。
内容简述: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7-18如下信息: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下列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使其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保持一致:

— 指定植物商品中的氰霜唑(Cyazofamid)、2,4-D、埃玛菌素(Emamectin)、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氟唑菌酰胺(Fluxapyroxad)、异噁唑虫酰胺(Isocycloseram)、硝磺草酮(Mesotrione)、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异丙甲草胺(Metolachlor)、嗪草酮(Metribuzin)和喹氧灵(Quinoxyfen);

— 指定动物商品中的氯氟醚菌唑(Mefentrifluconazole)。

鉴于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和美国已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限量确定为0.2毫克/千克,提议将树坚果的2,4-D最大残留限量从0.05毫克/千克提高到0.2毫克/千克有利于贸易。因此,该特定最大残留限量将无需经过正常磋商期即可进行变更。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http://www.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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