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VNM/163
2024-08-0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动物卫生司—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3. 覆盖的产品: 兽药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关于颁布越南授权上市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的通告。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和越南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VNM/24_0502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VNM/24_05022_00_x.pdf
6. 内容简述: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7.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相关文件清单: 2022年12月22日政府关于规范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职能、职责、管辖权和组织结构的第105/2022/NĐ-CP号法令。 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动物卫生法》。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于2016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并宣布越南进口兽药的HS编码的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
10. 拟批准日期: 2024年10月5日
拟公布日期:
2024年10月5日
11. 拟生效日期:
发布之日后45天。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1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 动物卫生司—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3. 覆盖的产品: 兽药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关于颁布越南授权上市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的通告。


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和越南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VNM/24_0502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VNM/24_05022_00_x.pdf
6. 内容简述: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7.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相关文件清单: 2022年12月22日政府关于规范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职能、职责、管辖权和组织结构的第105/2022/NĐ-CP号法令。 2015年6月19日颁布的《动物卫生法》。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长于2016年6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并宣布越南进口兽药的HS编码的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
11. 拟批准日期: 2024年10月5日
拟公布日期:
2024年10月5日
12. 拟生效日期:
发布之日后45天。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5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8/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关于颁布越南授权上市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的通告。
内容简述: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1
应越南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06如下信息:

通告草案颁布了越南授权上市的兽药清单和禁用兽药清单,取代2016年6月1日第10/2016/TT-BNNPTNT号通告。修订内容如下:
a)附录I:更新迄今为止获准在越南上市的兽药清单。
b)附录II:修订越南水生和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
-    如越南水产养殖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将“硝基呋喃(包括呋喃唑酮)”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他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硝基呋喃醇)”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    如越南陆生动物禁用兽药清单所示:
+    删除环丙沙星
+    新增隐色孔雀石绿
+将活性物质组“呋喃唑酮及硝基呋喃衍生物(硝基呋喃、呋喃西林、呋喃草酮、呋喃菌素、呋喃酮、呋喃酮、呋喃丹、呋喃草酮、稻瘟灵、呋喃唑啉、吡咯烷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菌素)”    变更为“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呋喃唑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呋喃草酮、硝基呋喃醇)”
+删除氯霉素、二甲硝唑、甲硝唑和敌百虫的替代名称。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www.spsvietnam.gov.vn/en/notification-of-viet-nam

通报原文:[{"filename":"nvnm163.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40806/nvnm163.docx"}]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