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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94
2024-08-0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3. 覆盖的产品: 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


页数:10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
6.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7.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2025年
拟公布日期:
2024年8月7日
11. 拟生效日期:
2025年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6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信箱: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 +(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信箱: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 +(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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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1
1.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2. 负责机构: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3. 覆盖的产品: 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


页数:10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
6.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7. 目的和理由:
动物健康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2025年
拟公布日期:
2024年8月7日
12. 拟生效日期:
2025年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10月6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信箱: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 +(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8/7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
内容简述: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信箱: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 +(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1
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8-07如下信息:

澳大利亚政府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了蜗牛养殖用活体花园蜗牛(散斑角蜗牛)的生物安全进口风险评估草案,供征求意见。
报告草案评估了与这种花园蜗牛相关的病原体风险。
报告草案建议在符合一系列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入境后检疫)的前提下,允许活体花园蜗牛进口至澳大利亚。这类措施得到了风险评估的支持,符合澳大利亚的国际权利和义务,也是保护澳大利亚动植物健康所必需的。
报告草案可在https://haveyoursay.agriculture.gov.au查阅。
请贸易伙伴在2024年10月7日之前(60天评议期)对报告草案提出评议意见。
本部编写最终报告时将认真考虑所有评议意见。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GPO信箱: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 +(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ff.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通报原文:[{"filename":"AUS594.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40807/AUS59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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