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4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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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案卷号APHIS-2024-0001]。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
6. |
内容简述: 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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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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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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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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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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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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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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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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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案卷号APHIS-2024-0001]。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
6. |
内容简述: 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7. |
目的和理由:
植物保护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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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公布日期: 待定。
|
12. |
拟生效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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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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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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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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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11/14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案卷号APHIS-2024-0001]。 |
内容简述:
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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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11-14如下信息: |
我们拟授权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到美国。来自德国和荷兰的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必须满足《美国农业部种植用植物手册》载明的所有相关要求,并在双边工作计划中详细说明,以作为入境条件。本拟议举措将允许从德国和荷兰进口蝴蝶兰属(Phalaenopsis spp.)兰科种植用植物(带有经批准的栽培基质),同时提供保护,以防止引入植物有害生物。(《联邦公报》第89卷第215期第87999-88000页,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https://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APHIS-2024-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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