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22
2000-02-11
2000-02-1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 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公共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9 B.E.2542(1999)禁止某些食品进口或在泰国销售(1页,以泰国语提供)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1.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2.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2.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
10. |
拟批准日期:
2000-9-21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0-9-28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自WTO散发之日起60天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
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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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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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
1
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 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公共卫生部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9 B.E.2542(1999)禁止某些食品进口或在泰国销售(1页,以泰国语提供)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1.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2.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2. 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以英语提供) |
11. |
拟批准日期:
2000-9-21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00-9-28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自WTO散发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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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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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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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0/2/1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9 B.E.2542(1999)禁止某些食品进口或在泰国销售(1页,以泰国语提供) |
内容简述:
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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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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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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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泰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0-02-11如下信息: |
泰国官方决定允许来自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食物产品的进口或销售。因此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6)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7) B.E.2542(1999)和修订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5) B.E.2542(1999)的公共卫生部通告(No.188) B.E.2542(1999)被撤消。然而肉类、器官和包含来自比利时的肉类及器官作成分的产品的进口或销售是被禁止的,除非该产品伴有由比利时官方发放的证明确认其对于消费是安全的并且没有被二恶英所污染。此外,用于成品的生原料不应来自喂过二恶英污染饲料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且该动物应是在经过检疫的农场中养殖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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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
相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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