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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373
2012-05-1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食品安全检验局
3. 覆盖的产品: 生牛肉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改FSIS大肠杆菌O157: H7阳性生牛肉产品追溯与召回程序及提供合格方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2012年5月7日
11.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1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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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1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食品安全检验局
3. 覆盖的产品: 生牛肉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改FSIS大肠杆菌O157: H7阳性生牛肉产品追溯与召回程序及提供合格方针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2012年5月7日
12.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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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2/5/16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改FSIS大肠杆菌O157: H7阳性生牛肉产品追溯与召回程序及提供合格方针
内容简述: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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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2-05-16如下信息: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宣布当FSIS或其他联邦或州立机构发现生牛绞碎牛肉大肠杆菌(E. coli) O157:H7呈阳性时拟执行的新程序。该方法可使FSIS更好地确定受污染产品的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非微生物的其它产品是否与污染产品相隔离。该州立机构还宣布,从现在起,如某一企业是精牛肉绞碎产品原材料的独家供应商,FSIS或其它联邦或州立机构在其产品内发现了阳性大肠杆菌O157:H7,且有证据表明污染最有可能源自供应商企业内及送往其它企业的部分源头货物产品,则要求召回产品并作为一项常规政策。本通知还说明了在用多家供应商材料生产的产品呈阳性时, FSIS想确定能否更好地利用企业检验结果,进行有利于生绞碎牛肉阳性大肠杆菌O157:H7菌源鉴定的研究。最后,该通知宣布可提供产生志贺毒素的大肠杆菌(STEC)生物体或毒性标记抽样和测试遵行方针及大肠杆菌O157:H7抽样和测试标签要求遵行方针。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202-720-1301; Fax: 202-720-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373.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20516/USA237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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