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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171/Add.1/Corr.1
2015-12-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3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鲶鱼和鲶鱼产品强制性检验: 英文: 3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3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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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3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拟定法规:鲶鱼和鲶鱼产品强制性检验: 英文: 35页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3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2/8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鲶鱼和鲶鱼产品强制性检验: 英文: 35页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3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2-08如下信息: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2-08 如下信息:

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强制检验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正修改法规,制定鲇形目鱼及其派生产品的强制检验计划。这些最终法规执行的是2008年及2014年修改联邦肉检验法案,授权FSIS检验鲶形目鱼的农业法案规定。
    生效日期: 2016年3月1日。
    自生效日期(2016年3月1日)期, 鲶形目鱼及预制品纳入食品安全检验局管辖范围。自该日期起, 在过渡期内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需要提交目前对美出口并将继续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和编号)。这些国家还要求提交文件证明目前制定了授权监管养殖和加工供人消费食品鱼的法律或其它立法措施,保证符合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21 CFR 123——鱼及渔业品的监管要求。
    过渡期(过渡到完全实施): 2016年3月1日起持续到2017年9月1日,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从事屠宰或屠宰加工及分销鲇形目鱼及鱼产品的国内企业进行检验,执行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过渡期后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于2017年9月1日向食品安全检验局提交可证明本国与美国对等鲇形目检验机构的必要文件。
在食品安全检验局对该对等性进行评估的同时,准许在截止日期前提交这些文件的国家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及鱼产品。
    全面执行日期(2017年9月1日): 食品安全检验局将对国内鲇形目鱼产品及鱼加工企业全面执行这些法规。全面执行期时仍想继续向美国出口鲇形目鱼和鱼产品的国家要求提交该日出具的对等性文件。
    最终法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5-12-02/pdf/2015-29793.pdf.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Dan Engeljohn, Assistant Administrator, Office of Policy and Program Development, FSI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1400 Independence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50-3700, +(202) 205 0495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171Add.1Corr.1.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51208/USA2171Add.1Corr.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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