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68号)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7-09-05 阅读:3410次
2017年第68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内地供港冰鲜禽肉、冷冻禽肉和冰鲜猪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为保障内地供港禽肉和猪肉安全卫生,质检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1、2、3)。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内地供港冰鲜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2.内地供港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3.内地供港冰鲜猪肉的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7年9月4日
[{"filename":"公告68号附件1-3.doc","fileurl":"/upload/2017/note_attachfiles/13273/attachfiles/公告68号附件1-3.doc","truename":"林君","uploadtime":"2017/9/11 9:51:04","userid":"10089"}]
相关资讯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