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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公告修订肉、禽、蛋制品进口检验规定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发布日期:2017-09-13    阅读:1884次

  2017年9月12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0583-0159号公告,修订畜肉及制品、禽肉及制品和蛋及蛋制品的进口检验规定。

  FSIS要求外国政府在向外国官方机构提交企业证书和检验证书时的补充资料,以便允许外国企业向美国进口产品。企业证书所需提交信息包括:

  .  在企业进行的经营类型(如屠宰,加工,储存,出口仓库);

  .  该机构的备案资格状况(新增/重新提交);

  .  屠宰和加工企业认证;

  .  涉及产品生产的种类和类型以及过程类别。

  . 外国检验证书所需的附加信息包括:

  .  用于生产产品的种类、来源国和外国企业编号;

  .  来源于出口国以外国家的原材料;

  .  产品描述,包括过程类别,产品类别和产品组;

  .  发货人的地址;

  .  收货人的地址;

  .  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  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  以及管理员要求确定产品是否有资格进口到美国FSIS的任何其他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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