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发布与谷物、豆类等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相关的两项技术规范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8-31 阅读:837次
2021年8月24日,坦桑尼亚通过WTO发布了 G/SPS/N/TZA/621和G/SPS/N/TZA/622通报,通报了坦桑尼亚标准局发布了两个与谷物、豆类及衍生产品相关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技术规范/标准。具体如下:
1、AFDC 16(326)DTZS 谷物霉菌毒素污染防控实务规范:适用于从培养到收获后处理的所有生产阶段,针对谷物和谷物食品、豆类及衍生产品的霉菌毒素污染防控质量要求,建议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良好制造规范(GP)的相关要求。(G/SPS/N/TZA/621)
2、AFDC 16(774)DTZS 玉米籽粒生产和处理—良好农业规范:适用于从培养到收获后处理的所有生产阶段,针对玉米籽粒(Zea mays L.)、谷类、豆类及衍生产品的生产和处理—良好农业规范。(G/SPS/N/TZA/622)
上述两则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6日,拟批准日期为2021年10月,于2022年4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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