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专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情况的通告
2024年,农业农村部聚焦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治理的重点品种及其主要产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部署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3大类农产品样品2980批次(豇豆、水产养殖重点问题品种专项监督抽查情况另行通报),发现13批次样品存在问题,主要是果蔬中检出不得在蔬菜、瓜果上使用的农药,鸡蛋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水产品中检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停止使用的药物和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等。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已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对涉及产品采取禁止上市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尖字沽乡刘维珍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西瓜,检出不得在瓜果上使用的农药氟虫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道老毛道村乔占红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菜豆,检出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克百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36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大兴镇时清峰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茄子,检出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氧乐果,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36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苏村乡福地村孟根旺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菜豆,检出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南社区何春华种植户种植的1批次韭菜,检出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陕西省咸阳市乾县阳洪镇秦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的1批次芫荽,检出不得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2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康二城镇紫泉村河北良友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鸡蛋,产蛋期不得使用的药物多西环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城前镇周凯养殖场养殖的1批次鲤鱼,检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呋喃妥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
9.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聂堆镇前宋村渔越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的1批次鳙鱼和1批次鲤鱼,检出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品氧氟沙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汲冢镇河南渔牧农业有限公司养殖的1批次鲢鱼,检出未批准在水产养殖中使用的药物地西泮,不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荣凯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的1批次鲤鱼,检出未批准在水产养殖中使用的药物地西泮,不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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