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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修订婴儿配方奶粉等食品的成分及声明规定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6-18    阅读:37次

2025年6月5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INNo.367号规范性指令,修订婴儿配方奶粉、高危新生儿营养配方奶粉、婴幼儿过渡食品和谷物食品、肠内营养配方奶粉以及先天性新陈代谢缺陷治疗配方奶粉的成分、使用限制和声明清单。该指令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增加有关婴儿配方奶粉授权的营养素、用于肠内营养配方奶粉中的营养素和其他物质的限量要求(部分见下表)。

食品种类营养物质名称最大使用量
婴儿配方奶粉二十二碳六烯酸(DHA)0.50%
肉碱2 mg/100 kcal
1.5-10 μg/100 kcal
牛磺酸12 mg/100 kcal
肠内营养配方奶粉肉碱100 mg/100 kcal
膳食纤维2 g/100 kcal
0.5 mg/100 kcal
纤维醇、牛磺酸50 mg/100 kcal

(2)肠内营养配方奶粉允许使用包括碳水化合物等7种营养物质含量的声明。例如,乳糖含量低于25 mg/100 kcal时允许声明产品无乳糖、不含乳糖,能量<0.9 kcal/ml时允许声明含低热量配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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