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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制订奶油和稀奶油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8-29    阅读:622次

2025年8月23日,土耳其农业和林业部官方公报发布2025/18号通告,制订奶油和稀奶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原料需来自牛奶、羊奶,且产品保质期内乳酸菌应保持活性。

(2)加工过程要经巴氏杀菌等热处理后才可投放市场。

(3)可通过添加奶粉、酪蛋白、乳清蛋白制品等来增加稀奶油的稠度,其中乳蛋白含量至少为35%,且最高添加量不得超过2%;食用酪蛋白酸盐的最高添加量不得超过0.1%。

(4)起泡奶油的膨胀率需至少达到30%。加工奶油和凝脂奶油产品中不得使用调味料。

(5)标签要求。

    (a)食品名称需显示全脂、低脂或乳脂含量;

    (b)调味加工奶油应标示使用的调味成分及其比例;

    (c)添加糖或盐的产品应标示添加糖盐的含量;

    (d)生产发酵奶油、酸奶油过程中使用的酶,应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中或配料表下方标示。

该标准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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