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制定陆生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检疫规程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10-17 阅读:437次
2025年10月13日,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发布第172号通函,对陆生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检疫规程的草案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该规程拟定了对进口陆生动物源性产品(包括食品)的检疫流程,包括检疫申报要求、检疫检查方式(证书审查、临床检查(感官、病理)、货物查验(储存条件、包装容器、标签标识))、 实验室检疫要求等。
(2)该规程的附件一制定了需实施检疫的货物清单,包括冷藏冷冻和初级加工肉类(含内脏和副产品)、生鲜乳、未经充分热处理的乳制品等;附件二制定了免于检疫的进口产品清单,包括肉类罐头、乳粉、灭菌乳等产品。
该草案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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