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生虾的进口条件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12-04 阅读:934次
2025年11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5-A09号动物生物安全建议,确定生虾的进口条件如下:
(1)生虾需经加工处理,去除头部和外壳,虾体可保留末节尾扇;
(2)冷冻并已去除虾线;
(3)每批产品都需接受白斑综合征病毒及黄头病毒1型基因型检测,在出口前和到港时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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