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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发布含胶原蛋白加工食品的注册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6-06-24    阅读:222次

根据印度尼西亚食药局(BPOM)发布的公告,对含胶原蛋白加工食品注册要求作出规定。内容如下:

  (1)加工食品(特殊营养食品除外)中胶原蛋白的最大使用限量为每份或每包装10g;

  (2)每份或每包装胶原蛋白含量超过10 g的加工食品,需向加工食品标准化局提供研究依据;

  (3)过渡安排:在该公告发布前已申请注册或已获得分销许可证的加工食品生产商/进口商,需在公告发布后18个月内,通过提交成分变更登记完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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